不开票和偷税漏税有关,不开具发票,隐匿实际收入,设置帐外帐,这是目前发票偷税的最常见现象,尤见于餐饮、娱乐等私营性质的小规模服务性行业。
一些商业企业(如超市等)不是依据发票计算收入的,所以是不是偷税不一定,但肯定违反《发票管理办法》。
一、有限公司交税
成立公司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按3%税率交税。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是17%税率开具发票,不过可以减进项税。要缴纳税额等于当月销项税减去当月进项税。变更为有限公司就不是定额交税了,就要记账算税了,也就是按账上反映的销售额计算交税。换成有限公司,费用肯定会增加了,如请会计记账就要花费了。
二、虚开抓法人是开票员
虚开不仅要抓法人还要抓开票员。法人属于主要责任人,开票员属于次要责任人,法人和开票员都要负法律责任。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三、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同一人的发票能用吗?
可以,但复核人和开票人不可以是同一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因此,发票上的开票人、复核人及收款人栏应逐栏如实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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