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注册资本意味着以下几种情况出现:
(1)被有关行政机关勒令减少注册资本就是被工商税务查帐后,认为严重亏损或者资金不实必须减资;
(2)原来注册资本过多,发现资金闲置的太厉害,在不影响正常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下,经投资人讨论决定可减少注册资本;
(3)经营范围的变更或纳税方式的变更;
(4)转变公司性质的时候,股份有限公司,必须500万以上,但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的最低只要3万。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一)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二)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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