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其他应收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其他应收款”的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应由不同的人员进行登记;收银员不得从事其他应收款的记账。
2。是否建立了小额现金收付制度,小额现金限额的确定是否合理,实际执行是否按制度严格控制。
3。是否建立了包装材料的收发、回收、退货制度,是否有专人保管,是否有单独的账簿。
4。是否建立定期清算制度,其他应收款的催收是否及时。二是采用复核法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复核(全面复核“其他应收款”明细账)
通过复核汇总说明和业务内容,查看是否存在不属于“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范围的各种应收款和暂付款;是否存在应向员工收取的各种预付款;是否存在长期暂记账户;是否存在非法倒卖其他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的核对方法(在审核明细账的基础上核对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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