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追讨律师可以代理吗?
时间:2024-01-16 08:34:12 2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工程欠款追讨律师可以代理吗?

1、工程欠款追讨律师可以代理,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钱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钱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钱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二、工程款合同之中没有约定利息,借款者需要支付利息吗?

1、工程款合同之中没有约定利息,借款者不需要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工程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并存吗

借款合同中,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共存。

根据合同规定,利息是合法的,也可以约定,根据的规定,违约金是合法的,也是可以约定的。借款合同是15种有名合同之一,当然应该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分则两部分关于利息和违约金的约定也并无冲突,相互之间没有排斥性,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以及未按时归还借款应该支付的违约金,当事人针对这两点提起的诉讼请求,也应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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