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追尾,是一种极为严重且触犯法律的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凡在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辆者,将被处以至少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暂扣,以及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经济罚款。
若驾驶员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遭受处罚过后,再度实施同样行为,将被处以十天以内的拘留,并且被额外征收价值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
而对于那些已经达到醉酒状态仍然坚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此种行为将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格约束直至其清醒为止,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同时还要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未来五年之内,该驾驶员都无法再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如果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引发了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那么他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且其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从此以后,他将永远失去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
最后,酒后驾车追尾所产生的相应民事赔偿责任,也是需要驾驶员本人来承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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