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是全责,但对方不签字,遇到这样的,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正式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有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才需要双方签字,正式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双方签字的,交警要求签字的也是责任认定书送达收到的签字,也就是说签字与否都生效的。拿到认定书就可以找保险公司和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对方还是不配合的,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提供相关手续配合找保险公司报销。
一、肇事者不配合理赔怎么办?
1、首先去工商局(注意对方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企业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3、到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二、如果车辆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不肯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交警拖着不处理,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按交通法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出,不是你的错。自有警察找他。警察不及时放你车子出来,你可以向其上级投诉。你应该要求交警快点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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