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打击恶意商标注册?
时间:2023-05-07 08:33:03 10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目前,商标局计划采取四项措施:

首先,把好大门,采取早期审查等措施,集中审查合并案件,从注册和异议两个方面严格适用法律,尝试大规模恶意抢注商标案件,严格快速注册

第二,研究确定重点商标保护清单,确定相应的保护范围和法律适用方案

第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点突破六种突出形式的恶意抢注

第四,建立恶意登记犯罪嫌疑人数据库

二。社会评论

恶意抢注域名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过去,有人为了商业目的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注册为计算机网络域名,然后高价转让域名以获取利益。7月24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认定,此类行为是恶意的。根据法律规定,恶意行为是承担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民事责任的条件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最近通过的《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诉讼事由,公众关注的域名争议案件的受理条件和管辖权、域名注册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的条件、行为人的恶意以及对该商标在本案中驰名事实的认定。确定被告对网络域名的注册和使用是否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是依法正确审理域名纠纷的关键。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行为人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四个条件:一是原告主张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第二,被告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相同或者近似,足以引起相关公众误解的。第三,被告没有注册和使用的正当理由。第四,被告恶意

鉴于网络域名纠纷的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列举了四种最常见的恶意情形:一是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用于商业目的;二是将与原告注册商标、域名相同或者近似的域名注册并用于商业目的,故意与原告或者原告网站提供的产品、服务相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者其他网站的;三是以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第四,注册域名后,不使用或者准备使用,故意阻止权利人注册域名。只要涉及其中一种情况,法院可以认定被告人有主观恶意

根据本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法院认定域名的注册和使用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可以责令被告人停止侵权行为,注销域名,或者根据原告的请求,责令原告注册并使用该域名;对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责令被告赔偿损失。

中国的有关法律还规定,企业注册后也可以依法注册商标。为了确保商标不会被他人随意使用,他们还可以注册商标。非法企业和个人在注册商标后,以非法手段恶意注册的,他们还将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将受到一定的处罚

商标注册是否合法

商标注册赔偿金额的确定

如何恶意识别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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