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尽管已有法院的明确判定,但其所有权并不以该裁决的生效为标志。而是要在获得了法院执行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前往相应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完成产权变更手续,方能被视为所有权转移的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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