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向法院提出分割财产是需要交诉讼费的。起诉离婚缴纳的费用涉及身份关系的,每件案件为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诉讼标的在一万元以内的按照50元收取,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不等。
离婚分割财产诉讼费交多少
关于离婚诉讼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诉讼费,由原告先预交,双方共同承担。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根据我国《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依照“原告先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诉讼费由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被告提出反诉的则由被告按照前述标准预交。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则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而离婚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也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1%的比例交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规定交纳离婚起诉费。如果诉讼费缴纳后原告又撤诉的,人民法院只退回诉讼费的50%。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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