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分割财产诉讼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的方式提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可以对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另案诉讼处理。只要该夫妻共同财产的物权共有没有发生实际变动,就可以诉讼分割。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仍有财产未进行分割的,这一部分财产法律上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对此应该是共同共有,则另一方可以从发现上述行为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分割财产。此时要求分割财产的时效应当适用《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起诉离婚被驳回什么时候可以再起诉
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被调解和好,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所以,如果没有新情况,比如被实施家庭暴力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会不被受理的。并且,再次起诉离婚时,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起诉法院。根据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起诉时通常是去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不过,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就到自己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进入诉讼内调解。经调解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
(3)离婚调解无效,将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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