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后双方都未实际履行,还有效。
一、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有:
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
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
3、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按质、按量地履行全部义务;
4、协作履行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合同履行地点的确定规则有哪些
1、特征履行地规则。这项规则是指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2、实际履行地规则。合同有约定且实际履行地与约定一致的,按《关于民诉法适用意见》确定管辖,即以合同实际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约定了履行地,但未实际履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与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一致的,只有在约定了履行地并已实际履行且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又相一致的情况下,适用相关法律才无任何障碍。
三、不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是否还有效力
不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竞业限制还有效力。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
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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