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嫌泄露并获取房产信息;
2.延迟支付款项。一般而言,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金链普遍相当脆弱,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导致消费者不仅未能购得房产,反而可能遭受经济损失;
3.伪造虚假证明,以此来骗取中介费用。部分不良中介会炮制虚假或者失真的广告宣传信息,以此来误导或诱导消费者,其中包括虚构房源、故意掩盖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以低质产品冒充优质产品等行为。当消费者交付定金以及中介费用之后,这些不良中介便会以各种借口推卸责任或者对消费者置之不理,甚至在收取定金后拒绝履行承诺。更为恶劣的是,还有些中介会与业主联手欺诈购买者,待购买者看过房并支付了佣金乃至定金后,再编造各种理由使得交易无法达成。以上所述的三种手段,乃是当前房地产中介行业中常见的欺诈手法,除此之外,通过不当手段赚取差价、乱收费、合同制定不规范、违规操作等行为也都是不良中介惯用的手段。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4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