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行政处罚吗
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是行政处罚,企业不履行公示义务才会被列入异常经营目录,但列入异常经营目录不属于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由行政机关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影响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影响有:
1.对企业的形象和信誉有损害;
2.对企业的投融资有影响;
3.对企业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信誉、信用有影响。
三、公司经营异常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没有按时年报的企业,补报年度报告并对外公示后方可申请移出;
2.没有按时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公示相关信息后申请移出;
3.住所失联的,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重新取得了联系,或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后重新取得了联系,就能申请移出。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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