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罪案件中的轻微案情,倘若涉案金额仅为区区100元,尚未达到我国法律规定的刑事立案标准,则无需按照盗窃罪进行定罪量刑处理。若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对其予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治安拘留处罚,同时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并处罚款,金额上限不超过五百元;而对于情节较重者,则应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处罚,同样可并处罚款,但罚款金额不得超过一千元。
至于刑事立案标准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了一千元以上;
其次是在两年内实施了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
再次是非法侵入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环境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活动;
此外,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均属于刑事立案范围。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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