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拘留到开庭要多久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确定。
一般立案侦查阶段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
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为1个月,案件比较复杂的为1个半月;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刑事诉讼法》第91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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