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算后发现公司资不抵债怎么办
清算后发现公司资不抵债,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如果企业破产清算资不抵债,也只以企业财产清偿。
法律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发现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应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然后将剩余财产在法人出资人之间按出资比例分配;如果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后,指定成立新的清算组,应依照破产程序进行。
二、有限公司清算时间大概多久
有限公司清算时间大概多久时间是没有规定的,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多的要几年时间。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公司清算时未到出资期限怎么办
公司清算时未到出资期限的,应当要求出资人提前加速履行出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清算时,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出资的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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