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几种保险公司可以行使拒赔权利的情形:
1、保险事故与保单约定之保障范围无直接关联性;
2、保险合同设有等待期免责条款,即在保险合同正式开始有效之日起的特定时间段内,即便被保险人遭受风险,保险公司亦有权拒绝提供任何赔偿服务;
3、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的除外责任范围;
5、以投保人为源头的自杀行为或者故意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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