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法律依据是什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64号)
申领程序和发放
(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可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行核对。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二、三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办理时间
全年除法定节假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三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办理条件
1、城市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2、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
3、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四、三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办理程序
1、符合享受补贴的残疾人由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社区核实,情况公示,无异议盖章上报街道;
3、街道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
4、残联审核无异议报区民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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