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家中有很多是为了小孩要到附近的学校念书,才决定购买此二手房。但是如果所购买的房屋中有其他人的户口,派出所就不给办理户口迁入,小孩子就不能到附近的学校上学,所以房价高点也无所谓。事实上因购买二手房后不能实现户口迁移而引发的纠纷并不少。
众所周知,我国户籍制度,与社会福利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以及其他管理制度互为前提与条件。“户口供需市场”在某些地方己成为推动房地产市场繁荣,推动房价上涨的增涨点。所以,户籍迁移己渐成为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涨价的又一卖点。由于户籍管理属于公安部门进行的行政管理,法院无权干涉,而且法院也不受理二手房交易中以户籍迁移为诉讼标的案件。所以此类纠纷暂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所以,在目前房产转让与户籍迁移相分离的体制下,如果买方确实需要解决诸如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而需要迁移户籍的,在不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建议双方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以户籍迁移为条件的违约责任,要求未按照约定迁移户口的售房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解除合同。为了能够保证售房人履行合同或在售房违约时得到保障,也可以以户籍迁移作为支付部分房款的条件。当然,为防患于未然,避免纠纷产生,买卖合同双方最好在签订合同之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了解房屋内的户口信息,防止因户口问题导致履约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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