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强制进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两年,在被执行人以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比较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一般情况下在申请强制执行拉入黑名单时,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用尽各种强制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会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是否加入黑名单。
强制执行后多长时间可以加入黑名单?
强制执行后,只要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等。
《查封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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