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在追尾事故中,责任归属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后车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是因为前车堵塞变道而引发的追尾事故,那么前车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而后车最多只能承担次要责任。但是,如果变道车已经变道且不能证明前车变道,则后车负全部责任。
通常情况下,发生追尾事故时,后车会承担全部责任。然而,如果是因为前车堵塞变道而引发的追尾事故,那么前车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而后车最多只能承担次要责任。但是,如果变道车已经变道,且不能证明前车变道,则后车负全部责任。
汽 车 追 尾 时 责 任 判 定
汽车追尾时责任判定
在汽车追尾事故中,责任判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范围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程度确定。
具体到汽车追尾时责任判定,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责任。如果事故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的疲劳驾驶或者酒驾等原因导致的,那么机动车驾驶员就是主要责任人。如果事故是由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那么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就是次要责任人。
另外,如果事故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没有遵守交通规则,例如突然变道或者违规驶入非机动车道等行为导致的,那么机动车驾驶员也是主要责任人。
总结起来,在汽车追尾事故中,责任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之间的责任关系。
责任判定是汽车追尾事故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以及具体事故情况,可以确定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同时,在追尾事故中,前车变道导致事故发生时,前车应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而后车最多只能承担次要责任。因此,在汽车追尾事故中,责任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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