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间辞去职务的行为基本不受任何限制。
然而,在正式任职后提出辞职时,必须参照国家公务人员法执行相关规定。整体来说,这方面并不会出现严重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确定为录用公职候选人,无论最终能否成功履职,原则上都需在五年期限内不得参与全国性的公务员选拔考试。在政审环节将遭到严格甄别与筛选。为了避免上述情况发生,建议您在公布榜单前主动与工作单位取得联系,寻求妥善处理的策略。或者考虑在正式录取前选择放弃参加选拔考试。若仍然抱有侥幸心理,可能会导致最糟糕的结局,即被列入公务员考试的诚信黑名单,未来五年内无法参与国内高级别的公务员选拔考试。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由中央机关审批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中央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由省级直属机构审批并报所属中央机关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进行审批或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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