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公积金贷款怎么还款
借款人在受托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作为还款账户,并授权受托银行于每月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二、嘉兴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条件
1.申请人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并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2.申请人家庭未申请过或已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申请时为正常缴存状态;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5.购房首付款已达到规定比例:首次首套(精装修住房除外)首付比例为住房总价的20%,其他首付比例均为住房总价的30%;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购房人限于配偶父母与成年子女,申请时父母年龄不超过65周岁,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
7.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嘉兴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四、嘉兴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依据(节选)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第二十四条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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