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专利权、商标权或者权利人起诉2年以上的,知识产权仍在保护期内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告停止侵权;侵权损害赔偿金额应当自权利人起诉人民法院之日起计算两年。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发布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2002年发布的《关于审理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2002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商标权人起诉2年以上的,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的,在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但损害赔偿金额自权利人起诉人民法院之日起计算2年。
侵犯知识产权诉讼时效为几年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起算时间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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