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订婚后提出分手,并要求退还彩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彩礼是双方进行结婚登记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从法律上讲,他们不再是夫妻关系。因此,分手时彩礼应当退还。然而,彩礼能否退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未共同生活,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男方在订婚后提出分手,并要求退还彩礼。
1.男方提供了彩礼,这是双方进行结婚登记的前提条件;
2.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从法律上讲,他们不再是夫妻关系。因此,分手时彩礼应当退还。
彩礼钱分手后能否退还要根据是否达到退回彩礼的条件而定:
1、彩礼是男方按习俗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按照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男方提供彩礼,分手时能否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因离婚需要,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的,如果涉及家庭财产分割,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子女所有,其余部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当事人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判决时,应当依法判决。因此,彩礼的返还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彩礼本身并非法律规定的应当归还的财产。
彩礼是男女双方结婚的物质基础,然而在分手时彩礼能否退还一直以来备受争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因离婚需要,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的,如果涉及家庭财产分割,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子女所有,其余部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因此,彩礼的返还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彩礼本身并非法律规定的应当归还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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