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过户未付款解除合同可以吗?
时间:2024-01-21 01:41:13 3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过户未付款解除合同可以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过户未付款不一定可以解除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之后,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商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注意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

商品房销售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品房现售,一种是商品房预售。购房者在选购商品房时,一定要选购“五证”齐全的合法商品房项目。五证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市民可到发证机关相关网站查询这些证件的真伪。

2、网上签约要谨慎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网上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需认真审查合同的补充协议条款。购房者要认真审查,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开发商给出的任何承诺都必须写入书面合同中。

3、出现购房纠纷要合理维权

如果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但又不履行违约责任,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必须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购房者可以通过司法机关提起仲裁或者民事诉讼,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或者追究其违约责任,赔偿购房者的损失。

公民在与开发商等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即使并没有支付房屋的购买价款,也并不一定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若是违约解除,购房的一方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若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未付款的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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