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得开除党籍吗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党员如果故意犯罪的,会被开除党籍,因挪用公款罪是属于故意犯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2.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二、挪用公款需要职务便利吗
需要,挪用公款罪性质上属于职务犯罪。挪用公款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本人职务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便利条件。
三、挪用公款多少判刑
挪用公款判刑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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