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财产损失怎么计算
《民法典》财产损失计算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是其本身的价值。被损害的财产完全毁损、灭失的,按照该财产当时在市场上对应的价格标准,按全价计算。对受害人有重大纪念价值的,受害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是几年
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造成财产损失免责事由有哪些
造成财产损失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等多种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紧急避险中的危险若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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