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人讨要赡养费或者生活不困难的
时间:2023-03-04 20:21:54 49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生活不困难是可以索要抚养费的,但是因此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不一定就会支持。如果年老的父母存款足够,生活不困难,而成年子女生活拮据的,那法院应该就不会支持。

一、民法典已婚女儿不赡养老人该怎样办

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请求女儿支付赡养费。我国民法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即并不是所有子女不给父母赡养费的,父母都有权请求给付赡养费,因为现实中,有的父母在年老时有养老金,退休金,津贴,补助等各种收入,可以维持日常生活所需,因此,只有那些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才享有此权利。

二、结婚三个月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要回彩礼钱吗

登记三个月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一定需要退还彩礼。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如查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其他情况下是不支持的。

三、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三、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但是这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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