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少年犯罪是否应该与成人一样处罚
1、青少年犯罪是否应与成人处罚不一样,分析如下:
(1)大多数刑事案件,就是犯罪的案件,都是年满16周岁,才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满16周岁,不处罚;
(2)少数严重的刑事案件,就是犯罪的案件,12岁以上,才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满12周岁,不处罚;
(3)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未满18周岁的,无论是犯的什么罪,都必须从轻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从宽】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处罚一样吗
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处罚是不同的,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如下区别:
1、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已经正式开始实施犯罪。
犯罪预备则是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还未正式实施犯罪;
2、停止的时间点不一样。犯罪预备是犯罪着手之前开始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时候=而犯罪中止则是在犯罪既遂之前的任何时间段中都可以发生;
3、停止的原因不一样。犯罪预备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造成的,而犯罪中止是由于行为人自己自动放弃犯罪而造成的。前者是欲而不能而后者是能而不欲。
应该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应该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1、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当,能够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
2、学校能提供种种机会来倡导社会平等、文化多元性和个人的亲密关系,并帮助青少年获得道德标准、社会技能和公民的责任感。更具体地说,学校能指导学生了解他们应尽的公民义务、犯罪的性质、遵守纪律的重要性、犯罪的种种后果、刑事司法制度的工作情况以及预防犯罪的方式。”一个人如果在青少年时期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情操高尚,对国家、社会有益的人;否则,如果学校教育不力或不利,他就有可能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3、社会预防,主要是指净化社会环境,给青少年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以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要做到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青少年犯罪(jveniledelinqency)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青少年犯罪存在着结伙作案多,严重犯罪多,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手段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反复性强等特点。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其犯罪原因有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多方面。
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虽然经过多年的治理,但是,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已经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如何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犯罪害及他人、自身、家庭和社会,如何教育、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不至于犯罪而危害社会,如何帮助他们顺利地跨过青少年这一人生特殊而重要的“危险期”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严肃的社会问题。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缺乏健全约束机制和科学管理的情况下,在校青少年学生更容易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青少年犯罪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所以有必要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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