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没有关于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的明确规定,郑州市交警部门采取的措施是“严禁电动三轮车上路”,对电动三轮送快递,实行“不予登记,不准上路,不准驾驶”。
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人力车、畜力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械驱动三轮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通告》,《通告》规定郑州市三环以内禁止人力车、畜力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械驱动三轮车通行,凡违反通告的,交巡警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车主处罚和暂扣车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目前郑州街头大部分电动三轮车由于在其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电池容量、电机功率、整车载重和最高时速等方面都符合机动车的标准,如果驾车人没取得驾驶资格,一旦驾驶了被认定为机动车的超标电动三轮车,将处罚款和行政拘留。”
按照《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人力架子车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因此使用这类车辆上路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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