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取他人视频是否构成侵权
盗取他人视频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发布,确实可能构成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这意味着,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因此,盗取并发布他人视频,如果涉及到了肖像的展示或使用,就可能被视为对肖像权的侵犯。
二、盗取视频侵犯肖像权如何赔偿
当盗取视频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也会影响赔偿数额的确定。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如精神痛苦、社会评价降低等,也是赔偿数额确定的重要依据。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和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也会被纳入考虑范围。
三、哪些情况不构成肖像权侵权
虽然盗取并发布他人视频可能构成肖像权侵权,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种行为并不被视为侵权。例如: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是合法的。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也是被允许的。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也是合法的。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以及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也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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