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居间合同可以不签,但是如果后续发生什么法律纠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保障权益。
对于交易双方来说,居间人可能会因为没有居间合同的限定,不履行居间服务,对居间服务的范围管理不周到,或者是恶意抬高价格;对于居间人来说,不签订居间合同对于居间人不利,如果服务的对象拒绝支付居间费用,那么居间人也没有证据证明居间服务的存在和居间的费用是多少。
所以,不签订居间合同,无论是交易双方还是居间人都没有保障。
一、居间费要怎么交才能领到
1.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问人的报酬。
2.偿付费用的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
二、居间和中介的区别
居间和中介的区别如下:
1、居间是以自己的名义,为需要交易的双方提供交易的信息以及条件,在交易中的作用就是撮合交易双方达成交易,但是交易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都是属于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中介是为交易活动提供咨询、价格评估等行为。
2、居间在交易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都是属于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是居间人与自己的委托人,在交易中的作用就是撮合交易双方达成交易。中介主要是介于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
一、拒签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
1、签订居间合同的时候,居间人应当按合同里面拟定的条款向委托人实报,且不可有任何的隐瞒;
2、要履行合同中的忠实义务,居间人应该如实的报告订立的相关事项和其他信息,要如实转达,不可隐瞒;
3、居间人需要有瘾民和保密的义务,如果居间人泄露他人秘密和隐私,可以起诉,让其提供相应的赔偿弥补自己的损失。
二、中介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中介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的合同;
2、中介合同为有偿合同;
3、中介合同为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中介合同的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有不确定性。在中介合同中,居同人的活动实现中介目的时,委托人才会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而中介人能否实现中介目的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委托人的给付义务的履行也具有不确定性;
5、中介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中介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中介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素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中介人从事中介交易。
总之,中介合同里面是中介人向委托人签订的媒介服务合同,这个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支付一定的中介费用了,在签订中介合同之后,中介服务机构有义务帮委托人服务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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