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能起诉分割遗产如下:
1、离婚协议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登记后,一方未在离婚协议中履行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登记后,一方后悔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
4、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5、离婚登记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出售、损害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
6、离婚诉讼时夫妻共同财产遗漏;
7、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破坏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因此,在继承开始后,确定遗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2、遗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分。
3、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的区分。例如,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虽然是以其个人名义所借,但用于家庭消费的,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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