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分配财产吗
时间:2023-06-28 20:15:35 13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父母离婚财产能否分配给孩子

没有,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

当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还有孩子

我国离婚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约定来分割,没有约定的,由法院依法分割,此时,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适当的会参考双方对财产的贡献,以及照顾妇女儿童权益等。

(一)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

(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

(三)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此时,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适当的会参考双方对财产的贡献,以及照顾妇女儿童权益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女的多少并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孩子分配如何规定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母方有特殊情况的,可随父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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