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买受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包括: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3、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使用。4、开发商交付的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6、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后一年以上,买受人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7、因开发商原因或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什么情况下能够要求开发商退房
1、无证售房,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购房者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2、开发商隐瞒房屋抵押状况,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另外,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购房者也有权解除合同。
3、开发商延期交房,经过合理期限仍不能交房,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延期违约金。
4、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在商品房预售之后,如果开发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的,购房者有权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经过规划部门批准需要书面通知购房者,没有通知的,购房者也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5、商品房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所谓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需要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不能仅凭购房者主观判断。另外,如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6、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当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产生误差时,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7、开发商延迟办理房产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以上就是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可以退房的几种情况,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可以退房的情况,怎么收集证据,对购房者而言都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建议购房者最好咨询律师后再办理退房的问题,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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