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犯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的;
(2)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3)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怎么构成的?
构成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条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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