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监局笔录后还要怎么
需要看具体的案情,一般会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药品技术转让审批程序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在24小时内组织技术审评,同时通知申请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情况及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并组织对试制样品进行抽样、检验。
2、药品检验机构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取的3个生产批号的样品后,应当立即组织安排检验。
3、检验工作结束后,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在2日内完成检验报告,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按照本程序第四章的规定开展技术审评,并于技术审评工作完成后3日内完成行政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4、一般需要10天左右。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5日内将现场核查情况和2日内完成检验报告以及3日内的行政审查。
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是什么
1、制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2、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3、制订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4、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审批工作。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定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7、负责制定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定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组织制订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8、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9、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10、指导地方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1、拟定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12、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3、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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