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不配合过户房产如何强制执行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二、夫妻离婚不配合过户房产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不配合过户房产,另一方可能需要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解决。在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说明申请强制执行的理由、请求和事实依据。
2.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必须附带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如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这些文书应明确房产的归属和过户要求。
3.房产证明文件:申请人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土地证等,以证明房产的权属情况。
4.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证明,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以便法院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确定是否具备执行能力。
5.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三、夫妻离婚不配合过户房产强制执行的条件
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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