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在骨折期100天的误工费可这样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骨折期100天误工费有没有
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全文5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