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线下办理:星期一至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上办理:不限时间。
二、南宁公积金提取条件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2、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
3、销户提取;
4、租房提取;
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7、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提取;
8、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三、南宁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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