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表示,办理离婚协议收回结婚证,法院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这意味着,离婚协议达成后,双方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的收回手续,并且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双方离婚关系即刻解除。
如果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协议要求收回结婚证,那么按照协议办理离婚后,结婚证将会被收回。如果是法院进行的离婚,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行了.结婚证不收回的,就是会在上面敲上本结婚证已注销的印章,再还给你。
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协议收回结婚证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根据该法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协议应当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因此,民政部门不会办理离婚协议收回结婚证。然而,如果离婚协议中未对结婚证的办理进行明确处理,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就子女抚养权、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重新协商并办理离婚登记。因此,民政部门不会办理离婚协议收回结婚证,但当事人可就子女抚养权、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重新协商并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部门不会办理离婚协议收回结婚证,但当事人可就子女抚养权、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重新协商并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和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如果离婚协议中未对结婚证的办理进行明确处理,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9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