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知情买卖的效力是无效。法律规定,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处分。如果涉及重大事项,如转让、变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没有经过配偶允许,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进行买卖的,该买卖行为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离婚时,夫妻所持的公司股权如何处理?
若是一方在婚前所持有的股权,则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该股权在婚姻期间对应的经营性收益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对外的股权投资才涉及离婚时的分割问题。
股东离婚时的股权分割,需受限于其他股东依法享有的优先受让权。
若该股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则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若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夫妻双方卖出对应出资额,之后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卖房一定要夫妻共同签字吗
卖房需要夫妻共同签字。
一般情况下,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
如果一方私自处分财产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但是如果所卖的房属于夫妻一方的的个人财产,则卖房只要房产所有权人签字即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一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离婚时股权能分割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股权就是可以分割的。
我国法律规定,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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