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查封还需要申请吗?
1、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一般不能向法院提出查封被执行财产的请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2、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
(1)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2)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二、已经被查封的财产,可以由被执行人保管吗?
1、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于裁决书已经生效的情形,不得就同一个纠纷再提出仲裁申请。而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只有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之中规定规定的义务,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三、强制执行申请权能否继承?
1、强制执行申请权继承,继承人申请执行的条件:
(1)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生效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已经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的;
(4)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2、法定继承能强制执行。但必须是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载明的法定继承内容才能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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