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景德镇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在哪办理
景德镇江西大道1889号
二、景德镇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666号修订)
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三、景德镇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中午不休息);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四、景德镇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材料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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