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刚电话了北京朝阳区社保中心。
工作人员原话:非本人意愿失业这个状态只有单位可以改,你既然找了代缴公司就要自己承担这个风险,如果想要领取失业金建议再找个公司入职再离职即可,找不到公司入职就是你自己的能力问题了。
以上供北京需要领取失业金的朋友借鉴下。想要领取失业金就不要找“代缴公司”,想要社保连续就放弃领取失业金。
【结论】不合理。
【背景】工作10年有余,坐标北京,失业过2次,今年第一次申领失业金。
第一次是2016年9月,老板关闭了公司,小公司没有任何赔偿,当年年底找到新工作,没有申领失业金,靠自己之前的积蓄强撑。
第二次是2021年8月,公司优化,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有赔偿。为了5年社保不断,找代缴继续交了5个月,后来压力大停了,因为失业前从北京调到深圳工作(社保仍在北京交),年后深圳疫情基本无法出门(几次面试都在线上,且遇到年前面试通过的公司年后缩hc再就业失败),经济压力大这周在“北京社保”公众号申请了失业金,被驳回,理由是“不符合非本人意愿失业”。
【说明】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兜底性质的国家制度,说到底是我在有工作的时候缴纳了保险,在我失业的时候领取该保险带来的兜底福利,你可以要求缴费时间、缴费金额,但不能在缴纳后“人为”拉高“领取要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具有一定主观性的,且目前判断标准是基于原单位在社保中心登记信息,为了公司自己领取各类补贴或者其他监管要求,即使是被动离职的公司也不会按此登记。
以上,不合理。你好,根据规定,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你好,根据规定,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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