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授予时间分两种。
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
2.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修订后的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10年。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实用新型专利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实用新型专利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以上就是有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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