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淮安社会团体注销办理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0517-83888147
二、淮安社会团体注销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三、淮安社会团体注销办理形式标准
1、按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等相关信息与所附材料一致;
2、收件时间以受理室收到全部材料的时间为准,此时间将标注在收件凭证上;
3、申请材料中包括其他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性材料的复印件,申请人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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