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下午,淄博高新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235省道和民安路路口以北的位置发生一起事故。几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辆大货车东西横在路面上,车头斜着贴在路边。在车的不远处,司机躺在地上,此时司机已经死亡。我们注意到,在尸体西南方向两米的位置有一块被压碎的砖块,这具尸体以北50米处有一团树枝。今天下午,高新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回忆道,在这具尸体的头部,一个探照灯还在亮着。
基于这些因素,民警对事故作出初步判断:事故发生时,司机很可能在检修车辆。被压碎的砖块用来顶住轮胎,防止车辆后溜,远处的树枝被当作警示牌放在车后面。因为道路是南高北低,司机没有拉手刹,可能是车辆发生后溜,司机躲闪不及,被碾压身亡。车辆不正常的位置也佐证了这一点。因为现场并没有目击证人和监控录像,目前,民警的这些判断很有可能成为事故的最终认定结果。
据介绍,这起事故中,由于是车主本人操作不当而对个人造成的伤害,车主很有可能不会被予以任何赔付。另外,如果受害者是投保人或投保人亲属,这也可能会导致得不到赔付。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将车辆拉好手刹。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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