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故意的情况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也属于故意犯罪,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犯罪故意有哪些,构成要素有哪些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以此规定为依据,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事实。犯罪故意的构成要素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
(一)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根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事实要素。认识,即是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反应,是主体对客观认识现象的了解和理解。犯罪故意中的认识因素,就是行为人对其行为及结果的了解和理解。
(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根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即行为人对所导致的危害结果所具有的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犯罪意志因素包括希望和放任两种形式。“希望”,即积极追求,是行为人对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具有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放任”,是听之任之,实行为人并不积极追求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但也不反对和不阻止这种结果的发生,而结果发生与否都符合其主观意志的心理态度。
(三)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关系作为心理事实的组成部分,认识因素表明行为人对其行为及结果的了解和理解,意志因素表明行为人对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两者共同存在于犯罪故意当中,相互紧密联系。认识因素是意志因素存在的前提,意志因素是认识因素的发展,意志因素是犯罪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总之,二者是犯罪故意中有机联系的组成部分,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故意中缺一不可。
二、怎样的叫故意犯罪犯罪故意的种类有什么
故意犯罪分为两类,一是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情形。二是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情形。犯罪故意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是认识因素,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其次是意志因素,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在缺乏任何一个因素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犯罪故意。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其危害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决定量刑,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间接故意构成杀人罪吗
间接故意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有些时候,当事人没有直接杀人,而是放任事态的恶化导致被害人失去生命,这就是所谓的间接故意杀人罪。所以间接故意放任被害人死亡的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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